【摘要】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概称该公司),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乙酸乙二醇乙醚、醋酸异丙酯、醋酸正丙酯的制造。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专家的帮助下,核查发现该公司某生产车间建有两套生产装置(甲装置具有合法手续,乙装置无合法手续)。在查处过程中,以“非法生产”还是以“违反建设项目”规定追究责任,执法人员产生了分歧。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人命关天(连载二) 徐鹏 2017 274 0 ¥:0
收藏
安全三字经 执法寓真情 全丽琴 2017 361 0 ¥:0
收藏
建立问题责任清单全面排查复核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点赞连云港市大检查隐患整改 2017 556 0 ¥:0
收藏
限制绳套 胡青松 2017 623 0 ¥:0
收藏
经济转型升级期安监队伍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资帅 2017 794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