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杜绝因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将使用罐车、管道等方式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依据刑法予以立案追踪。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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