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城市扩张催生了农转非土地的三阶增值,呈现出典型的级差地租属性.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活动,在价值、主体、情境三个向量的不同交互作用下形成了“涨价归公”“涨价归农”两种理念倾向.在马克思级差地租分配逻辑和价值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农兼顾、按阶划分、按比分配”的思路框架.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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