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远洋运输界和海商法界曾于《汉堡规则》制订前后,对该规则作了比较广泛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不少文章和译作,但内容多侧重于阐释其具体条款。本文力图另辟溪径,从规则的核心内容——提单责任基础入手,对《海牙规则》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和《汉堡规则》的“完全过失责任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剖析两者在本质和作用、表现形式、具体内容、法律根据等方面的异同点,阐述提单责任基础重大变革的丰富内涵,为我国的海商立法、司法和从法律上接受《汉堡规则》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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