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法规中明确规定:驾乘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如此,可防患于未然.但是,人们对于忠告往往心存侥幸,而不予重视,总嫌戴头盔驾车,既麻烦又不舒服,也不习惯;且对交警的纠正违章,也不是那么理解,反而认为是多管"闲事"!如此,就给原可避免或可减轻的不幸,留下了可乘之机.据统计,2000年初至11月底,浙江天台县发生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伤亡事故有30起,约占各类事故总数的12.3%.这一惊人的统计,本应引起广大驾驶员的高度重视.然而不久前,在我县铺前农场村附近的马路上,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骑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小伙子脑壳进裂,不幸丧身.
【关键词】
全文来源于知网
第二季度车辆召回谁上了黑榜? 安博 2017 180 0 ¥:0
收藏
旅途中吃点啥?高铁外卖走起来 安博 2017 192 0 ¥:0
收藏
飞机发动机终究不是许愿池 李吉诃德 2017 203 0 ¥:0
收藏
汽车超市你购了么? 安博 2017 245 0 ¥:0
收藏
美国高额停车费 停车真比买车难? 安博 2017 317 0 ¥: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