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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由使知”中的规则遵守观念——兼评严复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阐释

【摘要】<正>《论语·泰伯》有"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一章,大意是:可以要老百姓跟着走,不一定要老百姓知道这是为什么。然而,自古以来对这句话的解释却人云人殊。近代以来,"使由使知"的论辩更是被推向了"愚民"或"民主"的两极之争。1913年,严复在一次讲演中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为题,就是对当时这一争鸣的回应。他借解读孔子"使由使知"之义,阐发了法律、宗教和道德对于治世治道的意义。这次演讲发生在严复思想的转折时期,后世往往将这一阶段的严复评

【关键词】

2147 20页 中西法律传统 2016年1期 免费 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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