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任何制度性的东西,都离不开人的参与。缺乏了人的参与,任何制度都将最终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的因素对于制度的构成和实践,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司法中的法官个人因素,对任何国家的法制形成和风格,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我很早就期望探讨其中的关系。怀着这样一种期待,我考察了在各个不同法系的法律文化背景下,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个人因素发挥作用的情况和特征。通过考察我发现:在司法过程中,作为沟通着理性而冰冷的制度和感性而纷杂的现实的惟一桥梁,法官作为惟一温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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